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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阳区完成首单排污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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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近日,济南热电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成功购买济阳新华能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颗粒物、氮氧化物排污权,交易期限3年10个月,成交总金额618121.17元。这是济阳区完成的排污权交易“第一单”,也是济南市企业与企业之间排污权交易的“第一单”。
        本次交易活动严格按照《济南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试点暂行办法》(济政办发〔2023〕13号)、《济南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细则(试行)》(济环发〔2023〕25号)等相关要求执行,交易活动开展前,济南市生态环境局、济阳分局积极对接企业,收集统计热电集团的排污指标需求和新华能源排污指标情况,第一时间为企业解读交易政策和规则,多途径保障项目排污权指标。为保障本次排污权交易的顺利开展,市生态环境局召开了《排污权确权与交易工作座谈会会议方案》,制定工作配档表,明确交易双方、市局、分局各时间点的工作任务。
        济阳分局指导新华能源填报《济南市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核定申请表》,制定《初始排污权指标核定报告》,市生态环境局对相关材料审核后发放排污权证。在取得排污权证后,市生态环境局和济阳分局帮助两家公司分别制定转让申请表和申购申请表,完善相关材料后,由产权交易服务公司组织交易活动,最终以协议转让方式成交。
        排污权交易的实施,有利于提高企业开发节能减排、技术革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利于污染物排放的宏观调控,通过本次交易活动,进一步完善了交易流程,为下一步济南市排污权交易全面实施奠定了基础。          (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