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期申报济阳县种子公司债权的公告
济阳县种子公司因经营不善,自2004年开始停止经营,2004年7月6日济阳县泉星种业有限公司成立并接受济阳县种子公司部分资产。为依法保障济阳县种子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现济阳县泉星种业有限公司同意对济阳县种子公司债务进行清偿(以接受资产价值为限额),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知济阳县种子公司各债权人依法申报债权。
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权申报主体
凡对济阳县种子公司享有债权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债权人、侵权债权人、劳动债权人等),均应在公告期限内向济阳县泉星种业有限公司申报债权。
二、申报期限
债权申报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逾期未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债权,相关法律后果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三、申报材料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 申报表(需载明债权人名称、联系方式、债权金额、债权性质、形成原因及证明材料等,格式可自拟);
2. 债权人身份证明文件(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 债权凭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合同、协议、判决书、调解书、付款凭证、收据等);
4. 其他与债权相关的证明材料。
四、申报方式
1. 现场申报:
地址:济南市济阳区经二路气象局南临100 米路西
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联系电话:0531-84226815
2. 邮寄申报:
收件人:济阳县泉星种业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济阳区经二路气象局南临100 米路西
联系电话:0531-84226815
五、注意事项
1.债权申报需如实、完整填写信息,虚假申报或隐瞒事实将承担法律责任;
2.管理人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债权人;
3.已进入司法程序的债权,需另行提供相关法律文书;
4.本次申报仅对济阳县种子公司债务本金进行处置,利息、违约金及其他损失不予处理,介意者可拒绝申报。
5.未在法定期限内申报的债权,不再予以确认。
特此公告!
济阳县泉星种业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0日